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7日

   根据《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农委规[2020]5号)《关于加强本市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沪建房管联[2022]47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奉贤区实际,区房管局起草了奉贤区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7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107126282@qq.com

   2、电话/传真:37596057

   联系人:徐莉萍

 

  附件:《奉贤区农村宅基地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