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四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日期:2022-12-30
  1.某水泥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案(“双随机、一公开”类、排污许可类)

  2022年11月17日,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华容大队开展第四季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鄂州市华容区某水泥有限公司自2021年7月12日延续取得排污许可证起至调查之日止,未按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无纸质台账记录,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该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2年11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12月9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鄂州市鄂城区某塑料制品厂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双随机、一公开”类、VOCs类)

  2022年11月4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执法人员对鄂州市鄂城区某塑料制品厂进行排污许可“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该厂塑料注射成型机工序正在生产,加热挤出环节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有明显塑料异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2022年11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12月12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月31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2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鄂州市华容区某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案(“双随机、一公开”类、排污许可类)

  2022年11月12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在开展2022年第四季度“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中发现,华容区某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无纸质台账记录,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该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2年12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12月27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湖北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双随机、一公开”类、VOCs类)

  2022年11月4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执法人员对湖北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排污许可“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塑料注塑成型加热挤出工序配套建设的VOCs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正常开启,生产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接排放环境,现场异味明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2022年11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12月2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月31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2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鄂州市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双随机、一公开类)

  2022年11月15日,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鄂州市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开展第四季度“排污许可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场地内原料露天堆放,厂区背面有两个堆场,分别堆放原材料约3000 吨和2000吨,均未采取密闭、围挡、有效覆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厂区地面灰尘较大。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2年11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12月9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月31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2.7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熊某涉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固体废物案(非现场监管类)

  2022年10月24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鄂城区西山街办鄂钢桥村2组内某露天堆场环境污染。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对鄂钢桥村片区进行巡查锁定目标后,迅速到现场核实,经查当事人熊某临时租赁该货场露天堆放了约800吨工业固体废物脱硫石灰粉,呈白色粉状,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2022年11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12月6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7.吴某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非现场监管类)

  2022年11月22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执法人员和第三方辅助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反映吴某经营的煤灰堆场露天堆放大量煤灰,现场扬尘明显。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对群众举报地进行巡飞锁定目标,经查,当事人吴某作为煤灰堆场的经营方,在明知未采取有效覆盖、严密围挡等扬尘防治措施下,露天堆存煤灰等物料会造成扬尘产生,仍从方便出货角度考虑,未对煤灰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最终引起群众投诉。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2年11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12月9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月31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1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柯某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非现场监管类)

  2022年9月29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对樊口街办周边环境进行非现场监管巡查时,发现位于周铺中心村86号场地内有两处露天堆场。经查,该堆场分两处堆放,堆放有粉煤灰约100吨,未采取有效覆盖、严密围挡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2年10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11月8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月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万元整。

  9.胡某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非现场监管类)

  2022年11月15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华容分局执法人员和第三方辅助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对临江乡进行巡航检查,发现胡林村原板簧厂内露天堆放大量物料。经现场调查,该堆场为胡某所有,主要堆放粉状物料水泥缓释剂7000吨,未采取有效覆盖、严密围挡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2年10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12月12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月31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1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鄂州市某矿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非现场监管类)

  2022年8月18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对碧石渡镇进行日常巡飞检查,发现碧石渡镇金文武村附近有两处物料堆场且露天堆放,执法人员迅速到现场进行核实,两处堆场均位于鄂州市某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内,厂区西南方向堆放原料矿石约500吨,北边选矿产生的尾泥堆场约有300吨,均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022年8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9月22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月1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1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并缴纳罚款。

  11.某泵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第三方辅助执法类、VOCs类)

  2022年10月13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葛店分局第三方辅助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中,发现辖区某泵业有限责任公司周边散发油漆味,辅助执法人员立即向分局执法人员报告,并一同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的焊接车间建有喷漆房,配有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Uv光解等设施,总装车间内有两名员工正在对真空泵进行喷漆,未在喷漆房内进行,总装车间大门敞开未密闭,喷漆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排外环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规定。

  执法人员将该案呈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2022年11月8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2年12月9日,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2万元。

  12.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第三方辅助执法类)

  2022年10月21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葛店分局第三方辅助执法人员在日常污染源排查的过程中,发现位于葛店经开区互联网小镇内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粉尘未有效收集,辅助执法人员立即向分局执法人员报告,并一同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板材加工,生产工艺为下料、封边、侧孔和打包,位于厂区南侧封边工序未加强精细化管理,没有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未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执法人员将该案呈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2022年11月2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2年12月9日,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2万元。

  13.鄂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第三方辅助执法类)

  2022年10月15日,临空分局执法人员会同环保管家对新庙镇进行扬尘污染防治巡查,发现新庙镇将军村附近有一货场正在进行铁矿粉拌合生产作业,该货场内东侧、北侧共堆放有铁矿粉约10000吨,且明显高于厂区围墙,未采取密闭、围挡等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执法人员将该案呈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2022年11月8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2年12月9日,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1万元。

  14.鄂州市某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第三方辅助执法类)

  2022 年10月13日,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鄂州市某物流有限公司所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现场检测,经检测发现一台发动机额定净功率为36.8KW的内燃式平衡重式叉车尾气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该叉车实测尾气排放光吸收系数三次平均值为1.12m',超过《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GB36886-2018)规定的II类标准(19≤Pmax≤37)光吸收系数1. 00/mt的限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2年11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11月16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月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伍仟元整,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并缴纳罚款。

  15.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案(第三方辅助执法类、自动监控类)

  2022年12月29日,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局、华容大队执法人员会同第三方公司对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的废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COD试剂过期。该行为符合《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技术指南》中重点排污单位不正常运行监测设备情形中的第(六)条,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2022年12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6.湖北某泵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VOCs类)

  2022年11月22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葛店分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湖北某泵业有限公司有异味外溢,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车间建有约30㎡喷漆房,配备了活性炭吸附装置。但现场有2名工人正在喷漆房外一车间对产品零部件进行手工刷漆作业,车间大门未关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2022年11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12月28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7.武汉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VOCs类)

  2022年10月10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鄂州市鄂城区的武汉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但喷塑固化VOCs废气治理设施未通电源,电源指示灯未亮起,处于未开启状态,生产时产生的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车间现场有明显塑料异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执法人员将该案呈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11月16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月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万元。

  18.叶某某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配套办法“组合拳”类、危废类)

  2022年11月9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葛店分局执法人员接到居民举报,反映位于葛店开发区沐武北路彭湾村有一家非法表面处理作坊夜间偷偷生产。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发现该作坊为叶某某所有,现场有6名工人正在对配件进行表面处理加工作业,地面有明显水迹,作坊东南角有一条水沟与外环境相通,未经处理的废水通过该水沟连通的洞口直接排放外环境。执法人员于当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废水进行取样检测,检测报告(中测检字〔2022〕2715号)显示PH、总磷、六价铬、总铬超标,其中废水污染物中总铬两次取样结果分别为7mg/L、20.6mg/L,平均值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总铬最高允许排放最高浓度(1.5mg/L)三倍以上。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2022年11月12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立案审批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叶某某表面处理作坊相关设施、设备予以查封(扣押)。

  2022年11月18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足彩在线,沙巴体育: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鄂州市公安局2022年12月12日立案侦查。

  19.袁某某涉嫌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案(危废类)

  2022年10月20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环境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汀祖镇王边村武黄高速桥下某仓库存放废机油。10月21日下午,鄂城分局会同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汀祖镇王边村袁和平的仓库进行现场检查,在仓库内发现4个吨桶和20个铁桶,现场总计存放废机油约1吨。经调查,该处为袁某某租用的库房,其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收集、贮存废机油(危险废物类别HW08),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执法人员将该案呈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并立即对该经营部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了查封(扣押)。2022年11月2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2年11月25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某建材经营部涉嫌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案(危废类)

  2022年10月24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反映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杨叶镇团山村老炼油厂内有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收集、贮存废机油。10月25日,执法人员对临空经济区杨叶镇团山村老炼油厂内的某建材经营部进行检查,发现该经营部车间及院内有废机油21桶、脱模剂6桶、乳化剂2桶、脱模剂储存罐1个、油管、齿轮泵、废油桶等。进一步调查发现该经营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收集、贮存废机油(危险废物类别HW08),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执法人员将该案呈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并立即对该经营部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了查封(扣押)。2022年11月9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经营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12月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壹拾万元整。

  21.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案(危废类)

  2022年11月10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鄂城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位于鄂州市花湖开发区鄂城大道22号的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危险废物废机油壶(危险废物类别HW49危险代码90004149)和油漆稀释剂废桶(危险废物类别HW12危险代码90025012)与一般固体废物混合存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执法人员将该案呈报市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2022年12月7日,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月30日经案审会讨论决定,该案拟处罚10万元,12月31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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